来,也就是完全由杀意构筑的招式。
“喝!”
一声暴喝,震得总悟耳膜生疼,拼刀的手也哆嗦了一下。
结果立刻被一心压过去。总悟就地向后滚了两滚,躲过一心的重斩。
抹去嘴角的泥土。
“真是的老爷,下手这么狠,多少照顾一下我这个晚辈啊。”
一心也终于停了手。
“对付汝,这样都不够。”
“好过分。难不成我做了什么让老爷恶心的事吗?比如偷喝酒之类的?”
“呵呵,因为汝是吾的同类,吾是知道的。”
总悟抠着鼻孔。
“同类?尿尿的时候都向右歪的同类吗?”
“不。总悟,汝和吾一样,都是能在厮杀中感受到快乐的人。在以命相搏的战斗中进步,用‘存活’来奖励自己,然后走向下一个战场。”
一心的刀尖,指着总悟的鼻子。
“或许是汝真选组的身份,让汝不得不保持一些克制。但如今那都是无用之物,汝难道还想照顾吾的心情吗?”
“哎呀哎呀,瞧你说的。”
总悟笑了。
没想到,在别的世界,能遇到一个像近腾局长一样,把自己看透的人。
一心说总悟在克制,没错。就连总悟自己都这么认为。抖S这个形容词,绝非空穴来风。
好吧,如果可以不计后果,那这么做也无妨。
“既然一心老爷点名,我也不能让老爷失望。就展示一下我这可有可无的宝具吧。”
盖住双眼,总悟的手慢慢落下。
然后,那双眼睛就充满了狂气。一心认识这种狂气,当初只猩即将化作修罗时就是这样。
这就是总悟的宝具。
“杀人者之眼。”
*****
你根本不是什么警察。和我一样,有杀人者的眼睛。
那是总悟在某栋废弃的大楼里,听到的来自一个女人的评价。
女人是个纯正的杀手,虽然也是个警察,但从不掩饰自己的杀意,忠于命令,逢敌必斩。
说实话,总悟有些羡慕。所以他和那女人放开手脚大战了一场。
在那个环境中诞生的,就是被女人称作“杀人者之眼”的东西,也就是总悟的宝具。
“哈啊!!”
抛弃一切规则,束缚,调动全身每一个部位。
双腿只为追上对手,双手只管肆意挥刀。眼中只有敌人,脑中只想杀戮。
当总悟进入这种状态时,意味着他和敌人必须死一个。
铛——
“唔!”
一心接了几刀,竟感到手腕发麻。他不认为是总悟因为宝具提升了力量,只能说是总悟解开了限制,恢复到平时的状态。
果真大不相同。
看啊,那沉醉的脸,狰狞的笑,这种人走在大街上,谁看了不得说一句“杀人鬼”,然后落荒而逃?
铛铛——
身法灵活到难以置信,刀在手中仿佛连惯性都可以无视,说砍哪里就砍哪里。
仅凭一个人,一把刀,砍出了旋风缠身的效果。一心居然有些难以招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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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,这样才好!
“哈,热血沸腾了啊!!”
猛一跺脚,震得总悟不得不退后。一心左手去地上一捞。
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柄十文字枪,扛在肩上。
“要上了,总悟!”
*****
谁说剑圣不能用长枪?那都是误区。事实上,一心在战场经常用长枪,那玩意儿比刀长得多,杀得更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