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简单来说,从兵源和地形考虑,平春不具备成为据点,让迦勒底继续发展的条件。
考虑到下邳发生的事,山贼反而是迦勒底最好的选择。他们仅仅是为了活命而战,不会想太多道义和立场之类的问题。也就是比较容易说服和拉拢。
而且随着战争的继续,流离失所的人会越来越多。这些人都可以被拉拢过来。等有了些势力,迦勒底甚至可以考虑自立山头,慢慢壮大。
这肯定需要很长时间,但也是最稳妥有效的办法。反正已经在这地方待一个月了,不差再待上两三个月。
“唔唔唔……”
戈尔德鲁夫闭目咬牙,仍旧是一张接受不能的脸。达·芬奇在他身后偷笑。
也是,让一位有来头有背景的贵族去招募山贼,真是为难他了。说来说去,戈尔德鲁夫其实就是过不了自己的思维习惯。
真希望他能早点适应迦勒底的灵活处事风格啊。一边这样想,达·芬奇一边摆弄着雷达。
这就发现情况了。
“大家注意,正北有一群人,也在向平春方向移动。这样下去大概20分钟就会遇上。”
“是曹军吗?有多少人?”赵云把缰绳稍微提了提。
“稍等。精度开到最大!”
“是!”
有工作员按达·芬奇的要求操作完毕。雷达上,那群红点旁边多了许多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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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·芬奇看着看着。
“奇怪。”
“怎么了?”韦伯问道。
“这些反应总共有300个。他们的速度比一般士兵跑步要快,但是又比马慢。”
“有机械反应吗?”
“没有,全是活体反应。”
意思就是全是活人,并不是机关造物之类。
这事看似无关紧要,其实蹊跷得很。毕竟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总共就那么几样,除了马就是马车。如果不是机关车之类,按说不可能发生这种事。
又或者不是人,而是动物什么的?
“不管是什么,”戈尔德鲁夫说,“总之避开吧。眼看就要到平春了,可不能功亏一篑被曹军发现。”
“不,”韦伯反驳道,“如果真的是曹军,那我们应该主动出击。”
“哈?为啥?”
“对方这个人数不是作战部队,可能就是去送信的,比如提醒人们警惕迦勒底之类。既然撞见就不能放过。”
戈尔德鲁夫恍然大悟。
“对啊!技术顾问,马上计算路径!”
“知道啦知道啦!”
达·芬奇飞快地调整雷达,扫描地形,很快就找出合适的路。
顺着这条路,迦勒底在旷野疾驰了20分钟。
“看见了!”
在前面领路的赵云指着远处喊道。
“是曹军!”
*****
果然是曹军。随着马车不断靠近,立香和韦伯也看清楚了。
但这场面,让韦伯觉得有些诡异。
“怎么回事?”
因为他看到那300人全是步兵。没有马就算了,连负责指挥的将官都没有,也看不出类似领队的存在。
从衣装到长枪,所有人都是曹军普通杂兵的打扮。
太不合理了。哪怕只是送信,也不可能没有带队的人。在这乱世,任何外出的队伍都有可能遭遇敌人,有人指挥是必须的。
总感觉,有诈。
那边,曹军自然也发现了迦勒底。显然他们没料到这种不期而遇,匆匆忙忙站住,还愣了一会儿,像是在思考对策。
但也就是几秒钟,他们挺着长枪一股脑地杀了过来。